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活动中的代理行为,促进代理行为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,保障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、规范、高效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河北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办法》《河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市行政审批局拟联合市发改委等十二部门印发《保定市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及信用评价细则(试行)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。有关意见建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:
1.信函。可将信函邮寄至: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保定市民服务中心3楼3062室(邮编:071000)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标投标指导协调科,并请在信封上标明“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及信用评价”等字样。
2.传真。传真号:0312-6788613
3.电子邮件。邮箱地址:bdsggbsw@163.com
社会公众在提出意见建议时,需一并说明理由。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:2025年4月6日。
保定市行政审批局
2025年3月6日